試析現行刑法263條、264條不恰之處

試析現行刑法263條、264條不恰之處摘要,將現行刑法第263條和第264條相比較,關於搶劫或盜竊金融機構的處罰規定有失公允,如提高盜竊罪中“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無濟於事,若提高搶劫金融機構的法定刑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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