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关于印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宁房物〔2006〕243号 各区房管局、县建设局:为贯彻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引导
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