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实验室平安保卫管理制度 第三中学实验室平安保卫规章 1. 实验室由-名副主任负责主管平安工作,并由各研究室安排专人负责平安保卫工作。应对实验室进行经常化的平安检查,加强防火、防盗、放水、防事故。 2.
实验室平安保卫管理制度 第三中学实验室平安保卫规章 1. 实验室由-名副主任负责主管平安工作,并由各研究室安排专人 负责平安保卫工作。应对实验室进行经常化的平安检查,加强防 火、防盗、放水、防事故。 2. 凡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各类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平安知识,明确平 安标准和本人承当的责任。 3. 实验室所有房间有专人负责。未经许可不得将私人财物存放实验 室,负责人应负责房间水、电、气、门窗平安,防止发生意外。 水、电、气、门窗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尽快修复。 4. 实验室的大型、精贵、稀缺仪器设备应有平安操作规程,必须有 专人负责保管和操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拆卸。剧毒、有 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稀缺材料由专人领用 和保管,分类存放,经常检查,严格领发和回收手续。 5. 实验室的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设 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人值班,严禁在实验室私自用电炉和其它电热器 具。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关好水源、气源和门窗。 6. 实验室要保持文明、整洁,严禁在实验室吸烟。 7. 实验室内的楼梯、消防通道和紧急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在通道 堆放杂物。 8. 实验室配置的消防器材要指定专人保管,要存放醒目易取,不得 移做他用或损坏;实验室有关人员应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和使用方 法,做到会报警(火警 119),会扑救初起火灾。 9. 实验室发生事故及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 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情事故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