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青岛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青岛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把位于门面房租给乙方使用,租金第一年()。其后租金每年随行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