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岗位护士准入管理制度
特殊岗位护士准入管理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以下特殊护理岗位护士准入的管理。各重症医学科(重症监护室)、手术室、移植中心、血液透析中心、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科)、产房、急诊科、(含消化急诊
特殊岗位护士准入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以下特殊护理岗位护士准入的管理。 各重症医学科(重症监护室)、手术室、移植中心、血液透析中心、静脉用药调 配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科)、产房、急诊科、(含消化急诊、儿科急诊)等。 二、特殊护理岗位护士必须符合医院护士准入标准,并经过3个月以上的专科护 理岗前培训。 三、在护理部指导下,由科室制定专科护理岗前培训方案、设置理论和操作培训 课程,并组织实施,定期组织考核。 四、护士经过专科护理岗前培训,素质考核优良,达到科室相关专业理论和技能 要求,由科室提出准入申请,经过护理部审核,准入考核合格后,授予所在医院 专科护士岗位资格证书。 五、护士持有所在医院专科护士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单独从事相关专科临床护 理工作。并享受专科护理岗位的有关待遇。 附:特殊护理岗位护士准入标准 一、 重症医学科(重症监护室)护士 (一) 满足普通护士准入标准。 (二) 具普通病房护理实践经验,通过3个月以上的危重症护理专科培训。 (三) 达到以下技能标准: 1. 掌握本专科相应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病理生理学知识及多专科护理知识和 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病情综合分析能力。 2. 掌握常见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与护理、休克患者的观察及护理、器官移植术 后监护、危重患者的营养支持。 3. 熟练掌握心肺脑复苏、血流动力学监测、人工气道的应用及管理;掌握常用 急救与监护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包括除颤仪、呼吸机、心电监护仪、降温机、血 气分析仪、各种微量输液泵等。 (四) 通过护理部考核并获得《专科护士岗位资格证书》。 二、 产房助产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