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监理工作内部指导规程
工程部监理工作内部指导规程目的:为规范本公司工程部与监理机构在项目合作期间的行为,特制定下列工作规程以作为双方人员的工作行为准则:解释:监理部:指签订委托监理合同的监理机构派驻我公司项目建设工程履行监
工程部监理工作内部指导规程 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工程部与监理机构在项目合作期间的行为,特制定下 列工作规程以作为双方人员的工作行为准则: 解释: 监理部:指签订委托监理合同的监理机构派驻我公司项目建设工程履行监 理合同范围内和法律法规范围内服务的监理项目部。 公司:特指平顶山市朗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在公司只开发一个项目时由工程部经理担任,在同时开发两个 以上项目时由工程部派驻工地现场的工地主管担任。 主管工程师:工程部或工地主管确定的负责某个标段或合同执行监督的现 场工程师。 正文: 1 工程部工作职责 1.1 主要负责建设工程相关合作单位的选择、考察、洽谈。 1.2 负责监督执行并参与制定各种工程承包合同,确保公司工程建设进度计 划、质量标准和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1.3 负责解决施工场地、施工环境、施工条件等方面的事务。 1.4 协助公司外联部门办理各项工程建设手续、洽商公共配套设施对接事宜。 1.5 协助公司采购部门采购甲供材料,确定甲控材料。 1.6 按照公司规定分工承担监理合同监督、设计跟踪、图纸会审、现场签证 和变更工作。 1.7 代表公司处理工地现场的其他事务。 2 监理部工作职责 2.1 执行法定监理规范或合同约定的质量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政府 部门管理规定或合同约定。 2.2 执行法定监理规范或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进度符合 甲方工程承包同约定的要求。 2.3 执行法定监理规范或合同约定的成本控制监理职责,确保工程投资符合 甲方工程成本控制的要求。 2.4 执行法定监理规范、政府管理部门或合同约定的工地现场安全文明监理 职责,确保工地施工现场管理符合法定或合同约定的条件。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