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网下投资者参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网下投资者参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 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网下投资者参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首发股票)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以及证券公司开展 科创板网下投资者推荐工作、担任科创板首发股票主承销商 的证券公司开展网下投资者管理工作等,适用本细则。本细 则未作规定的,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 则》及其他业务规则规定。 上述主体开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相关业务 时,参照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 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 下简称协会)注册后,可以参与科创板首发股票网下询价。 第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为科创板首发股票网下投 资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