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重点
民诉重点第一章和解的特征: 1.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2.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3.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结束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