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除四害工作制度
卫生局除四害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鼠、蚊、蝇、蟑害(以下简称四害),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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