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合作协议
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合作协议甲方: 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沙田镇政府、虎门港服务楼、沙田医院和休闲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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