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租赁、使用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租赁、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机械设备租赁原则一、先内后外各单位在机械设备租赁过程中,必须首先租用公司内部现有的机械设备,在内部现有的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正常施工生产需要时,可租用外部机械设备,但必
机械设备租赁、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机械设备租赁原则 一、先内后外 各单位在机械设备租赁过程中,必须首先租用公司内部现有 的机械设备,在内部现有的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正常施工生产需要 时,可租用外部机械设备,但必须实行对口租用,即垂直运输机 械(塔吊、电梯、电动吊篮)由吊装分公司负责,市政筑路机械由 大型机械租赁分公司负责,中小型机械由物资机械租赁分公司负 责。 二、租用外部机械设备实行公开投标。租赁单位从外部租入 后转租给项目经理部的大型机械设备,其租用期在一个月以上的, 必须采用投标方式确定供应方。 三、实行统一的租赁价格。经由租赁单位从外部租入并转租 给项目经理部使用的机械设备一律按内部租赁价格与项目经理 部结算,其价差由租赁单位承担。经公司批准的停工期间,只收 取停机费(停机费按正常台班的50%收取),未经公司批准停工的, 一律照常收费。 四、外租机械设备在现场使用期间一律纳入内部正常管理, 具体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 五、外包队、分承包方原则上不允许自带机械设备进入施工 现场,特殊情况需自带机械设备的,必须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