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医院感染预防职业安全防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具体措施,
医务人员医院感染预防职业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