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有毒作业危害的监察工作,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除矿山开采业以外的有生产性毒物危害作业的企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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