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行村拆迁后暂未利用土地承包合同

竹行村拆迁后暂未利用土地承包合同甲方:南通开发区竹行街道竹行村村民委员会乙方:为了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拆迁后暂未利用的土地,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竹行村实际,就拆迁后暂未利用土地承包事宜协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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