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会组织机构与职责
大学学生会组织机构与职责一、总那么 学生会是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学生工作处具体指导下的联系全体学生的群众组织,它在学院与学生之间起桥梁作用。学生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学生向学院反映合理的意见和要求,并寻
大学学生会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总那么 学生会是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学生工作处具体指导下的联系全体学生的群 众组织,它在学院与学生之间起桥梁作用。学生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学生向学 院反映合理的意见和要求,并寻求妥善的解决途径;协助学院做好学生的教育管 理工作,开展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学生会要团结带着全体同学,使他们努力做 到:关心政治,提高觉悟;热爱专业,勤奋学习:热爱劳动,保护公物;锻炼身 体,讲究卫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积极开展学雷锋、 创三好、树新风活动。学生会要经常教育全体同学严格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遵守国家法律,积极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学生会干部必须办事公正正派,光明磊落,不徇私情,坚持原那么,敢于 同不良行为作斗争,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 学生会干部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那么,以差额选举产生。他们必须是作 风好、有能力、甘奉献、勤学习的优良学生。 二、组织机构 〔一〕、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1—3名,秘书长一名。下设组织部、 宣传部、学习部、体育部、生活部、纪检部、外联部、女生部、播送站,各部各 设部长一名,副部长2名。 〔二〕、学生会委员任期为一年,如遇到特殊情况,经领导同意,可提前 或延期改选。 (三)各部门职责 1、主席 (1)制定任期工作方案,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2)召开学生会全体委员会议及民主生活会: (3)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 (4)检查催促各部门工作的实施; (5)参与学院值日工作的组织领导: (6)组织各类检查评比活动。 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