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区环境综合管理服务方案

镇区环境综合管理服务方案一、工作时间 正常7: 00 -—19:00,保证网格内有规定人数不间断巡二、工作职责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城市管理的各项内容。镇区道路和小区内无擅自占用公共空间堆放杂物,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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