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交替课程标准
《工学交替》课程标准2-1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工学交替【开课时间】第3、4学期(含假期8周)【学时/学分数】240学时/12学分【课程类型】职业实践课【授课对象】2-2课程定位本课程是专业的一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