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下载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责任书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责任书  为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顺利实施,为确保做好今年各项创卫工作,如期完成县委、县政府关于在今年内力争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进一步提高我县的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缩小城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责任书 为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顺利实施,为确保做好今年各项创卫工作, 如期完成县委、县政府关于在今年内力争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进一步提高我县的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全面协调 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最终创建成为中国人居环境城市。 根据铜府发[202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详见《铜梁县2024年度创卫工作目标任务表》。 二、考核办法1、各相关单位的创卫工作必须服从县创建工作委员会的统一 领导和指挥。 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和圆满完成。 2、创卫工作的考核结果纳入各相关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实行扣分制度, 重点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的单位)分值为5分,一般责任单位(其余未签订责 任书的单位)分值为3分。 3、计分方法:考核单位目标任务以100分计算,各项目标任务根据难易程 度确定分值(详见《铜梁县2024年度创卫工作目标任务表》)。 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的以满分计算;目标任务部分完成的按比例计分;目标任 务未完成影响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验收的不得分。 4、年底由县目标办、县创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创卫办对各相关单位的 创卫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按100分制计分,得分100分在年度目标中不扣分;考核得分在 95—100(不含100)分在年度目标考核扣1分;考核得分在90—95(不含95) 分在年度目标考核时扣2分;考核得分在85—90(不含90)分在年度目标考核 时扣3分;考核得分在85—80分(不含80)在年度目标考核扣4分,考核得分 在80分以下在年度目标考核扣5分,同时取消该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评先、 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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