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重要法条

专利代理实务重要法条一、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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