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财政会计工作交接制度会计人员工作变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 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变动或者离职。接 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会计人
财政会计工作交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