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创业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创业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投资项目的管理和运作,落实投资管理责任,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保障投资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
创业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创业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投资项目的管理和运作,落实投资管理责任, 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保障投资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 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实际 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投资,是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业作为法人主体, 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债务重组等 形式所进行的为实现特定目的和预期收益的经济行为,主要方式包括: 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科技开 发等进行的投资,以及利用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 形资产的投资。 ㈡股权投资:通过独资、控股、参股形式投资设立新公司,或者 购买其他公司股权、认购增资、债转股等方式以取得所投资公司全部或 部份经营管理权及经营收益权所进行的投资,包括(不限于)兼并、收购 以及对所投资公司进行的增资、扩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