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例第103号 抢劫 在校学生 附条件不起诉 调整考验期

胡某某抢劫案(检例第103号)【关健词】抢劫在校学生附条件不起诉调整考验期【要旨】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应当准确把握其与不起诉的界限。对于涉罪未成年 在校学生附条件不起诉,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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