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子病历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电子病历管理办法(试行)(初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满足临床工作需要,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
深圳电子病历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