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监督委员会制度
村级监督委员会制度 村级民生项目义务监督委员会 管理制度 1、县纪委监察局对村级民生项目义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统一领导,经群众民主推选出的民生项目义务监督员在征求乡镇党委、政府意见后由县纪委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