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机械排烟系统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高层民用建筑机械排烟系统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一、应设机械排烟系统的部位 一类高层和建筑高度超过32m二类高层的下列四种部位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1.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有直接自然
高层民用建筑机械排烟系统消防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