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薪酬与绩效专责安全责任制

人力资源部薪酬与绩效专责安全责任制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与绩效专责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与绩效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人力资源部薪酬与绩效专责安全责任制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与绩效专责在安全 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1.2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 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与绩效专责的安全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2002.06.29《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 制(2005)41号《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 (2010)17号《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 [1996]640号《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 职责》[2006]95号 3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人力资源部薪酬与绩效专责在人力资源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对 所管辖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安全责任。3.2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职工工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 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人力资源年度工作计划,经批 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人力资源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3.3认真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制度和劳动工资管理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打好安全 基础。3.4协助主任合理调配人员,经医务和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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