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人民调解工作报告总结
法院人民调解工作报告总结 我院接到《关于筹备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的通知》后,对我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进展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认真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
法院人民调解工作报告总结 我院接到《关于筹备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的通知》后, 对我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进展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认真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 表达,是推进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法制建立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建立的迫切需要。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 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假 设干规定》,为推进我院新时期支持和指导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 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促进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改革开展, 我院制定了《红山区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对人 民调解工作做了规定。 (一)对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做到“三明确”。 1、明确指导原那么。要求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详细指导要依法进 展,不得越位。即只能针对一般性法律问题、调解技巧、调解文书 制作等方面进展指导,不得直接介入正在进展的调解个案,或对个 案的详细处理发表意见。 2、明确责任。我院指定了某法庭为详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责 任部门,确定了详细的联系人及联系乡、镇,要求责任人对所联系 乡镇的调解员在对个案调解过程中碰到的法律问题予以解答。 3、明确工作日程。要求责任人每年至少安排二次到所联系乡镇 司法所指导工作,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所联系乡镇专职调解员来集中 参加典型案件的庭审及调解观摩,责任人每年在司法局组织的全市 专职调解员们集中培训时,安排不少于一节专题讲座。 (二)建立院与局、庭与所两级联系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