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I)
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I)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合同背景甲乙双方,鉴于甲方拥有某项产权,拟将该产权出让;乙方具备受让该产权的意愿和能力,同意受让。现经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