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卫生评比专题方案
第三十七条 学生公寓卫生评比 一、学生公寓卫生评比 1、公寓大厅:地面干净无杂物,公共座椅干净无灰尘; 2、楼梯扶手:干净无灰尘; 3、公寓楼旳大门玻璃明亮整洁,公共区域旳窗户无灰尘,玻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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