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协勤人员管理使用暂行规定1
关于印发《**县公安局协勤人员管理使用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室、所、队、指挥中心:为巩固清理不具备执法主体人员活动成果,推进我县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建设,严格规范公安协勤人员管理工作,规范协勤人员的日常行为准
关于印发《**县公安局协勤人员管理使用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室、所、队、指挥中心: 为巩固清理不具备执法主体人员活动成果,推进我县公安机关 队伍正规建设,严格规范公安协勤人员管理工作,规范协勤人员的 日常行为准则,确保队伍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县公安局协勤 人员管理使用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迅速组织协勤人员 进行学习,并严格按本《规定》要求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〇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