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加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机加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
机加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 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有关 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 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 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 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 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监 督和检查,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 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车间和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 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 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 各车间、部门的领导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车间、 部门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工作。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公司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 第1页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