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种植(水稻)买卖合同
农业种植(水稻)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出卖人 签订地点买受人 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
农业种植(水稻)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 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 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 种植水稻买卖合同。 第一条: 出卖人负责对水稻的种植生产。买受人负责对水稻种植 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 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水稻的 种植面积为 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 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水稻 公斤。出 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 出卖人生产的水稻,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 买受人负责包销。每公斤的收购价为 元。水稻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 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交货的时间为 ____年 ____月 ____日;交货地点 第1 页共 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