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生产工作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篇)
邮政生产工作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邮政生产(工作)场所(含机动车辆,下同)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邮政通信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邮政防火安全管理暂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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