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权利性质及其适用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权利性质及其适用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