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开航前自查制度
船舶开航前自查制度1. 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中国籍船舶实施开航前自查制度,制定本规则为落实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船舶安全。2.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内的船舶。 3
船舶开航前自查制度 1. 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中国籍船舶实施开航前自查制度, 制定本规则为落实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船舶安全。 2. 适用范围 :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内的船舶。 3. 职责 3.1 保证船舶安全是船长和驾驶员的基本职责。 3.2 船长在船舶每次开航前组织船舶自检自查,并向公司报告。 3.3 公司海务机务部每季组织对船舶进行船舶安全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的检查 检查。 4. 实施步骤 4.1船舶每次开航前,责任船员应对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和货物装载情况认真自查, 开航前安全 填写《自查清单》见附件1,并由船长在开航前签字确认。 4.2 船舶在进行自查时应根据本船实际情况在《自查清单》填写。 4.3.《自查清单》对选择“否”的项目,责任船员要在“航海日志”或“轮机日 志”中准确记载所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 ) , 1 为每 航运公司按照规定的格式见附件 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 《 》 条船舶编制 以 4.4 (( 《》 下简称自查清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