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猛安谋克制度

金代猛安谋克制度猛安谋克是金代女真社会的最基本组织。它产生于女真原始社会的末期,由最初的围猎编制进而发展为军事组织,最后变革为地方的行政组织,具有行政、生产与军事合一的特点。猛安谋克产生于一定的历史条

金代猛安谋克制度 猛安谋克是金代女真社会的最基本组织。它产生于女真原始社会的末期,由最初的围猎 编制进而发展为军事组织,最后变革为地方的行政组织,具有行政、生产与军事合一的特点。 猛安谋克产生于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其内容编制不是女真族所特有的,在同样的历史条件下 其他一些民族也可能出现类似的组织,猛安谋克与契丹族的头下军州和满族的八旗制度相比, 有相同的地方,但由于民族和时代的不同,其区别也是很明显的。 猛安谋克的形成、变革和迁徙 猛安谋克是以千夫长、百夫长命名的一种军事组织,它源于原始的狩猎生产组织。在氏 族社会中,出围狩猎是一种生产,围猎时要组织氏族部落的人员出动,一般的是按什伍的编 制方法组织,作为军事组织就是从这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马扩《茅斋自叙》记载,金太祖 “”“” 完颜阿骨打说:我国中最乐无如打围。马扩据此推论:其行军布阵大致如此。猛安 谋克的编制中有猛安(千夫长)、谋克(百夫长)、谋克之副蒲里衍(牌子头)、什长(执旗)、 伍长(击柝)、士卒(正兵)、士卒之副阿里喜。出猎时,按什伍编制,年壮者为正,矮小者 “” 为副,《金国语解》:阿里喜,围猎也。这种组织最初是平时射猎,战时则战,还没有出 现常设的军事组织。当掠夺其他部落财物的战争成为经常之事,便出现用围猎的编制办法设 常备的军队,不仅产生首领,而且逐渐形成世袭制。 猛安谋克军事组织,是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时代的产物,因此它在金建国后仍保留同 围猎的关系和民主主义的残迹。猛安谋克军事组织确立以后,平时生产,仍以出猎作为训练 武艺的重要手段被保留下来,以保持其善射猎的民族风尚。在猛安谋克内军事首领与士卒间, 尊卑不严,上自大元帅,中自万户,下至百户,住食穿戴没有特殊的差别。国有大事,适野 环坐,画灰而议,讨论先自卑者开始,讨论完毕,把灰漫灭。献策、赏功都体现了军事民主 精神。 1114 金太祖嗣都勃极烈的第二年(),为适应金即将建立和对地方进行统治管理的需要, “”① 命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一如郡县置吏之法。 ①22 戴锡章:《西夏纪》卷,宁 这是一次有重大意义的政治改革。这次改革发生在即将建立金国 1988 夏人民出版社年点校本。 的前夕,把原军事组织的猛安谋克同地域性组织村寨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原军事组织变革为 地方行政组织。作为地方行政组织的猛安谋克是由原猛安谋克的领夫制变为领户制;由千夫 长、百夫长变为千户长、百户长。确立猛安谋克为地方行政组织,对氏族制是一次重要革命, 打击了旧氏族势力,确立和巩固了新兴奴隶主的势力,奠定了以地域和领户制为特点的国家 的基础。军事组织和地方行政组织的猛安谋克,是金代女真族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的特点。 猛安谋克组织,随着军事向南推移而不断地南迁。当女真族取得宁江州(今吉林扶余东) 的战役的胜利之后,即用猛安谋克改编辽的军队和新降服的各族人民。特别是占领辽东京(今 ·“ 辽宁辽阳)广大地区后,在新占领区推行猛安谋克制度。《金史太祖纪》:东京州县及 ”1121 南路系辽籍女直皆降。一如本朝之制。太祖天辅五年(),占领了辽的上京(今内蒙古 巴林左旗南)、中京(今宁城西)两道,对被征服的契丹、奚人也都依照辽东渤海例,于其 地置千户谋克。 天辅七年,占领辽西京、燕京,又想在平州推行猛安谋克制度,因为遭到汉人的强烈反 1124 抗,天会二年()便在平州废除对汉人实行猛安谋克的办法。女真族的奴隶制度不能改 变汉人地区的封建制,也不能用猛安谋克改编汉人和变州县制为猛安谋克制,这是踵辽南北 面统治的历史原因,也决定了金朝只能采取把猛安谋克向中原迁徙和与州县制并存的发展方 向。随着对北宋战争的胜利,为加强对中原汉人的统治,太宗天会十一年九月,金左副元帅 宗翰悉起女真土人,散居汉地,只有金朝的皇帝及将相亲属卫兵之家得以保留,这是一次大 “ 规模地把猛安谋克向中原迁徙运动。棋布星列,散居四方。令下之日,比屋连村,屯结而 ”① 起。这次大迁徙,使中原的区域和民族分布,以及社会形态的格局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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