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劳社发【2004】6号))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的意见
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川劳社发[2004]6号为维护失地无业农民劳动保障的合法权益,建立失地无业农民的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
(川劳社发【2004】6号))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