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业暴露防护与报告制度

医院职业暴露防护与报告制度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 染血源性传播性疾病,特制定本职业暴露防护与报告制度。一、加强“标准预防”意识,即将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

医院职业暴露防护与报告制度 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血 源性传播性疾病,特制定本职业暴露防护与报告制度。 一、加强“标准预防”意识,即将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视为具 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进行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工作时,必须佩戴手套,操作完 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 三、医务人员在进行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若手部皮肤存在 破损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四、在进行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的诊疗和护理操作过程中,医务人员除需 佩戴手套和口罩外,还应带防护眼镜;当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有污染 操作者身体的可能时,还应穿上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服。 五、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不能刺穿的利器盒内,此盒应固定于使用的位置, 并且注意不要使锐器合放满。禁止对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复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 用过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六、高度怀疑传染病患者的医疗废物应单独放置,做好标识,预处理后丢弃。 七、医务人员一旦被病人使用过的锐器损伤,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 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 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八、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进行报告与登记。 医务人员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应及时依次报告科主任、护士长一感染控制科一医 疗科。登记的内容包括: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暴露的具体 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和含有病毒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暴露于血液 传播性疾病,如艾滋病、乙肝、丙肝等,要采血送检做本底检测、并填写医务人员职 业暴露报告卡报感染控制科。医疗科根据职业暴露情况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以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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