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新学期开始,随着新生入学,又有不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进校园。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 新学期开始,随着新生入学又有不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进校园。 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顺利完成学业现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 : 任,成员有 , 下设认定评议小组组长王学新成员为各班主任及四年级至六年 级每班学生代表一名. 二、认定标准 (“”) 1、困难生分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简称一般困难生和家 (“" 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简称特困生)。 2: 、一般困难生的认定标准 1)(); (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的 (2; )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3; ()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 4); (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 5; ()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 6 ()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7 )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3 、一般困难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特困生。 (1 )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 (2父母重病或单亲且来自贫困及边远地区的学生 ) (3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家 ; 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 (其它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学生 三、工作内容 () 一成立班级评议小组 ,)5 各班召开班会通过民主推荐(选举名同学组成班级评议小组。 原则如下: ,; 1、班主任为班级评议小组组长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 、班长为班级评议小组必然成员 3、特殊情况认定工作组人数可以增加,但应为单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