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融资融券业务逐日盯市、追加担保物及强制平仓实施细则
ⅩⅩ证券融资融券业务逐日盯市、追加担保物及强制平仓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逐日盯市、追加担保物及强制平仓的管理,明确盯市、追加担保物,规范平仓操作,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
ⅩⅩ证券融资融券业务逐日盯市、追加担保物及强制 平仓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逐日盯市、追加担保物及强 制平仓的管理,明确盯市、追加担保物,规范平仓操作,根据中国证 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 内部控制指引》、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融资融券业务管理总部负责对客户信用账户进行逐日盯 市,发送追保通知,制定强制平仓预案,执行强制平仓。营业网点参 照融资融券部盯市流程负责本部门融资融券客户的实时盯市并辅助 融资融券业务管理总部做好客户通知与提醒等相关工作,融资融券业 务管理总部对营业网点履行通知情况进行监督。 合规与法律事务部下设的风险管理部负责对风险事项通知履行 情况、强制平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对客户信用账户资产的维持担保比例设置提取线 (300%)、警戒线(150%)、平仓线(130%)、清偿线(110%)。 第二章 逐日盯市 第四条 融资融券业务管理总部对以下事项进行逐日盯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