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乐死的认识与立法思考
对安乐死的认识与立法思考 在人类文明漫长的发展史中,人类对死亡的观念在不断地发展演变着。从最初盲目畏惧死亡发展到消极平静地接受死亡,最后发展到积极主动地规范死亡,人类对死亡这一自然法则的心理轨迹,反映
对安乐死的认识与立法思考 在人类文明漫长的发展史中,人类对死亡的观念在不断地发展演变 着。从最初盲目畏惧死亡发展到消极平静地接受死亡,最后发展到 积极主动地规范死亡,人类对死亡这一自然法则的心理轨迹,反映 ” 了人类对生命价值理解的升华和对生命保护力度的加强。安乐死 这一社会问题正是顺应时代发展而出现的。然而安乐死毕竟是一个 涉及到医学、伦理、道德、法律、社会学、哲学等诸多领域的复杂 的综合性社会问题。从它一出现,就不可避免地引起了一场旷日持 久的争议。这场争议在国外己有几十年的历史,在我国也己引起社 会关注。本文旨在论述安乐死的实质、安乐死的法律问题、安乐死 引起的道德争议及安乐死的实施条件、程序和法律责任,以期促进 安乐死在我国早日实施。 Euthana-Msia, 一、安乐死问题的实质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其原意 ”‘ 为没有痛苦的死亡。而安乐死的现代含义则是指对于现代医学条 件下无可挽救其生命的濒死病人,医生在患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真 诚委托的前提下,为减少病人难以忍受的剧烈痛苦而采取适当措施, ” 提前结束病人生命的行为。根据这一概念,笔者认为,安乐死问 题实际上是接受死亡法则的生命处置问题。这类行为实质上是以生 命终结法则为基础的针对生命终结方式的处置。故可以将安乐死的 ‘” 实质界定为生命终结的处置行为。安乐死主要针对如何选择生命 终结方式,而不是针对生命处置方式。因为生命处置方式包括两层 意思:一者为挽救生命,一者为终结生命。而安乐死不是在生命处 置方式这一层面上去选择是挽救还是终结生命。它仅仅是在己无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