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完工未转固整改措施

在建工程完工未转固整改措施 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开展在建工程转固,确保广西行政事业单位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实现“应转尽转”,以进一步增强各地、各部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意识,

在建工程完工未转固整改措施 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开展在建工程转固,确保广 西行政事业单位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实现“应转尽转”,以进一步增强各地、 各部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升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资产管理与预 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 在建工程转固的工作流程: 一是开展专项摸底核查。要求各地、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在2021年8月31 日前开展在建工程转固情况专项摸底核查,逐笔了解相关单位在建工程已全部 完工并交付使用、部分完工部分交付使用、未完工在建等具体情况,摸清本地 区、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各类在建工程底数,分析已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及长期 未转固的原因。 二是分类处理及时转固。《方案》要求各设区市财政局、区直各主管部门 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分类处理及时转固工作。其中,对于2021年4 月1日前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要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 规则》等财务会计相关规定尽快转固,全部实现“应转尽转”。对于2021年4 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条例》和《基本建设财务规 则》的规定,在1年之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并转固。 三是撰写专项整治报告。《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总结在建工程转固专 项整治工作情况和成功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因特殊情况无法转固的要 说明详细理由,要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办法,在2021年12月10日前形 成《在建工程专项整治工作报告》,以确保在建工程转固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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