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市教育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市政府等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
市教育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市政府等部门关于安 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 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2010年“教育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创造出安全稳定的 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学校人员聚集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为 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摸清各类安全隐患底数,不断加大对校园安全问 题的整改力度,保证资金投入。彻底整改学校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进一步加强学校 重点要害部位监控技术建设,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坚 决杜绝群死群伤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和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员参与的维护校 园安全和稳定工作的责任体系。实行学校安全和稳定属地化管理,各级各类学校为 本单位安全和稳定工作的责任主体,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学校安全、稳定 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范畴,堵塞安全漏洞,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 稳定责任体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 导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发生的事故, 实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 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各县(市)区教育 局、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安全监管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式和程序,采取 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学校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加强日常 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建立安全、稳定工作档案,监督定期记录日常安全、稳定工 作。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 (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1、进一步完善预案体系。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 类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据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照 上级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继续完善本系统各专项预案,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加快 新制定预案的审核、发布工作。 2、加快基层预案编制工作的进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督促、组织学校等 基层单位,本着简便、实用、易操作的原则,抓住预案编制工作的薄弱环节,扫除 预案制定工作中的空白点。 3、积极组织和参加预案演练。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 组织开展实战性强、广泛参与的综合演练、专业演练。加强对演练的业务指导,积 极组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参与较大规模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演练的水平。及时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