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公司章程(5)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5)第十章 期限、终止、清算第六十八条 合资公司合营期限为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六十九条 合营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并在合营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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