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追溯制度

产品追溯制度第一节 产品质量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 目的以适宜的方法标识产品,确定产品的类别及检验状态,有需要时实现追溯。2 范围产品接收、生产、交付使用的全过程,若顾客另有规定时,按顾客的规定处理。3

产品追溯制度 第一节产品质量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以适宜的方法标识产品,确定产品的类别及检验状态,有需要时实现追溯。 2范围 产品接收、生产、交付使用的全过程,若顾客另有规定时,按顾客的规定处理。 3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产品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 3.2综合管理部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 3.3仓管人员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3.4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 3.5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3.6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记录。 4定义 4.1标识:利用标签、颜色等方式让操作人员清楚了解产品的规格以及检验状态。 4.2产品标识:是识别产品特定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包括生产产品和运作过程中的采购 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和到交付客户使用的产品。 4.3产品的状态标识:在产品实现以及生产和服务运作过程中,为了区别不同状态的产品,对 产品的测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所作的标识。 5工作程序 5.1产品追溯流程图(见后附) 5.2产品标识及产品的状态标识 5.2.1内容: 产品属性:品名、规格型号、编号、加工日期、数量等; 检验和测试状态:待验、合格、不合格等,检验测试人员、检验测试日期、批次等; 加工状态:原材料、外购品、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等。 5.2.2标识的方式:可采用挂牌、贴签、分区域等方式,并配合表格记录。 5.2.3公司可追溯的标识分为三个环节进行,原材料的标识统一称为“原材料批号”;过程加工 的标识统一称为“生产批号”;成品标识统一称为“出厂批次号”。 5.3采购品的标识 5.3.1原材料、外协外购产品到公司后,采购人员或需采购部门相关人员根据供方的送货单进 行清点收货,进行初步验货; 5.3.2验货根据各部门对产品具体的标准要求和方法实施检验和试验;验货后检验合格的入库在 指定区域存放,分区域存放无法达到识别要求是,配合进行产品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批次号、 物料编号、物料名称、入库数量、入库日期、生产厂家等。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执行,做好退货或者交换良品的工作准备,必要时进行“不合格”标识,分区域存放、处理; 5.3.3仓管人员根据检验结果对产品进行入库处理。 5.4生产过程中的标识 5.4.1生产过程半成品标识:按《生产作业指导书》和《产品检验指导书》要求进行生产人员 代号标识及相关生产质量控制表格的填写;生产中相关配件上均表明生产人员编号(用黑色记 号笔写在相应位置),严格遵守生产规程要求,如果下道工序人员发现产品没有编号及时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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