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和管理,控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矿井各单位。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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