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

中国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社会科学事业,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科

 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 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中国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 中心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社会科学事业,充分发挥科研人 员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科研工作的岗位责任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 务聘任制度文件,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职务,是根据学科 发展和科研任务的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研究职务的结构比 例,由院统一核定。各级职务有明确的职责、限额和任期。 第三条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职务定为;研究员、 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四条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人员必须热爱祖国,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 向;专心致志于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坚持实事求是的马克思 主义学风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积极承担党和国家交给的各项 科研任务,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第五条任职基本条件 16 第页共页 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 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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