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联合办公大楼管理办法》
《政府联合办公大楼管理办法》2、自觉爱护大楼内外会议室、楼梯、卫生间、各办公室内部门窗、暖气管道、楼道灯具、墙壁开关、自行车棚、室外草坪、花园、升旗台等公共设施。人为造成公共设施损坏或物品丢失者,由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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