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人员共同行为规范
医院工作人员共同行为规范一、医院工作人员应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为己任,热爰本业,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医德 规范》。二、准时到岗,不擅自离岗。不在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