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 【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 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 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法规名称】 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文号】甘政办发[2010]159号 【颁布时间】2010-9-6 【实施时间】2010-9-6 【正文】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现将《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九月六日 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我省住房保障体系,健全住房保障制度,逐步解决城市中低 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 知》(国办发〔2010〕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 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 保〔2010〕8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分配、使用及监督管 理。 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 金标准,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政策性保障住房。

